的通知》(渝府辦發〔2024〕27號)《關于印發江津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(2024-2027年)的通知》(江津府辦發〔2024〕49號),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級相關部門提出了《江津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系列舉措》(以下簡稱《舉措》)。二、主要內容《舉措》主要內容包括優化涉企服務監管...">
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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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出臺背景和依據
2026年1月5日、3月9日,光平區長主持召開研究精準幫扶全區產業鏈上下游、研究企業稅源經濟培育工作專題會議要求,研究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。根據《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<重慶市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方案(2024—2027年)>的通知》(渝府辦發〔2024〕27號)《關于印發江津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(2024-2027年)的通知》(江津府辦發〔2024〕49號),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級相關部門提出了《江津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系列舉措》(以下簡稱《舉措》)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舉措》主要內容包括優化涉企服務監管機制、加強人才服務保障、強化全生命周期成長激勵、提高要素保障水平等四方面12條具體舉措。
(一)優化涉企服務監管機制。包括提供政務服務綠色通道、強化守信激勵、實行信用分類監管、深化柔性執法等4條具體舉措,主要明確建設一站式“企業之家”平臺,對所有涉企審批事項提供全程免費幫辦代辦服務;強化企業投資項目要素保障,依法保障項目用地、用能、排污等要素指標;按照企業信用實施分級分類監管、減少常規檢查,對市場主體實施“首違不罰”“輕微免罰”,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。
(二)加強人才服務保障。包括鼓勵用人單位招用人才、落實人才激勵等2條舉措,主要是對企業招錄人才給予社保、就業補貼,對高層次人才分類給予激勵金直補。
(三)強化全生命周期成長激勵。包括完善企業成長支持、落實各類惠企資金政策等2條舉措,主要是開放創新應用場景,抓好重點產業鏈供需對接;印發惠企政策匯編,優化申報流程,支持企業申報各項補助資金,推動惠企政策直達快享。
(四)提高要素保障水平。包括降低生產要素成本、加強企業融資保障、緩解企業用地成本、減免基礎設施配套費等4條舉措,主要是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或工業綠色微電網,支持年用氣1000萬立方米的企業用戶與上游供氣企業協議直購;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“三農”主體和小微企業的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%,鼓勵區屬國有企業參投先進制造業企業,建設重慶科技金融創新聯盟江津工作站;對符合產業導向的工業項目,首期按不低于50%的比例繳納土地出讓款,剩余價款在出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內繳清;支持工業、倉儲物流、科研等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;開發區內工業項目生產性用房及其配套用房,按規定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。
三、政策問答
問1:“企業之家”是什么機構?
答1:“企業之家”不是一個機構或組織,它是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《關于印發重慶市推進政務服務全面通辦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渝府發〔2026〕11號)精神,依托區政務服務中心,整合各類資源建設“企業之家”,一站式提供政策、法律、知識產權、金融、人才、科創、國際貿易等服務。
問2: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如何實施?
答2:主要就是依據企業自身的信用等級分類,對其實施不同的監管頻率,信用優良的可以免檢或一年一次常規檢查;對失信、高風險市場主體,則會加大檢查的頻率和次數。
問3:那些是有條件的用戶,可以與上游供氣企業協議直購?
答3:根據市能源局制定的規則,主要是指年用氣量超過1000萬立方米的企業用戶。
問4:工業用地一年內繳清土地出讓價款如何實施?
答4:主要是指對符合我區產業導向的工業項目,首期按不低于50%的比例繳納土地出讓價款,剩余50%余款可以根據出讓合同及企業實際在出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內一次或分多次繳納完清。
問5:那些項目可以減免基礎設施配套費?
答5:根據《重慶市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》明確的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政策,高新技術企業的生產性用房基礎設施配套費可以免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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